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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4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2023—2024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 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31 号)要求,现将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采集及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校对工作

(一)时间:数据校对工作于9月11日前完成。

(二)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院(部)下载、筛选2022-2023学年实验教学信息报送数据(基表4、基表5、基表6)(见附件),根据2023-2024学年实际情况和各表的填报说明(见附件),填报2023-2024学年数据。

2.本次信息报送,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编号请按《最新实验室名称、编码表(含研究院)》(见附件)报送。

3.纸质版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实践教学办公室,电子版于9月24日前发送到邮箱qdusysj@163.com。

4.数据统计按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二、数据录入日程

(一)地点:教学服务与运行办公室(办公楼102)

(二)时间安排:

1.9月12日:上午:电气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下午:化学化工学院

2.9月13日:上午:电子信息学院,经济学院;下午: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商学院

3.9月14日:上午: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下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4.9月18日:上午:纺织服装学院;下午:法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9月19日:上午:体育学院,自动化学院;下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6.9月20日:上午: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用技术学院;下午:物理科学学院

7.9月23日:上午:医学部;下午: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8.9月24日:上午: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下午:口腔医学院

联系人:武老师 办公电话:85953560。

 

 

 

教务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