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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4-04-07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劳动节期间的放假安排,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安排在教学周第9-10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共课和集中排考考试时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4月28日(星期日)下午。(根据劳动节放假调休安排,4月28日执行原5月2日(星期四)的教学安排)

考试当天仅下午全校停课,晚上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正常进行。

2.2022级全部专业,2023级无考试的专业,学院须集中安排至少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其他科目期中考试可利用空闲教室时间排考、或采取随堂考试等其他方式进行,在4月22日-4月30日完成

3.公共课考试安排如下,各学院排考注意避免考试冲突。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年级

4月25日

13:30~15:00

高等数学I(下)、II(下)、III、Ⅳ

2023级

4月28日

13:30~15:30

(放音:14:00)

大学英语读写译、大学英语视听说

2023级

注:英语考试2小时;请通知参加英语考试的学生自备接收机。

4.公共课考试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开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考场,同一课程班尽量安排在同一考场,系统根据学生人数自动分配各学院(学部)监考任务,监考任务分配后不得更改。具体日程:

①4月8日~11日:开课单位安排考场,分配监考任务;

②4月12日:教务在线公布监考任务;

③4月12日~4月15日: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须承担的监考任务在教务在线编排监考教师。

④4月16日:进行冲突检查,教务在线编排工作结束。

各学院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表,负责通知学生通过教务在线查看个人考试安排、通知教师查看监考任务。

5.除4月25日、28日下午正式排考的期中考试外,其他科目期中考试可采取随堂考试或其他方式进行。

6.考试期间,各学院应组织巡视,请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务必到考试现场巡视。

7.命题教师或命题组应在试卷上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参考书籍、材料及计算器等,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8.各学院认真填写《青岛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和《青岛大学试卷付印存根》,并指派专人将试卷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送交的试卷须按学校统一模板设计制作,并用A4纸打印,确保文字、图表和公式规范、清楚。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9.试卷发放和回收地点:浮山校区静思1号楼304室(静思1号楼和静思2号楼),东12教102室(东12教和学思楼试卷收发点),博学楼110室,博文楼305室,博知楼110室,博远楼110室,德音楼104室;金家岭校区西院1号教学楼105室(西1教和西2号实验楼试卷收发点),西院2号教学楼105室(西2教和图文中心试卷收发点);金家岭校区东院1教102室(东院1教、东院3教和图书馆);其他校区本着方便的原则安排。

10.4月25日、28日下午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个人物品,否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11.期中考试不安排补(缓)考,因正常病事假无法参加期中考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向开课单位报备并提交请假单复印件),期中考试所占成绩权重并入期末考试,按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录入。

无故不参加期中考试的,按旷考处理,期中考试成绩计0分。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