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教师教学荣誉评选奖励实施办法(青大教字〔2019〕15号(暂行)》有关规定,现将开展第十一届“年度教学十佳”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青岛大学教师,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3 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夏季学期末),课堂教学规范,所开课程教学文档齐全、完整。
1.具有讲师(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近三学年年均本科课堂讲授课表学时 160 学时及以上(20秋至23夏)。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职业操守,关心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3.积极开展“以学为中心” 的课堂教学改革、在线课程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热心指导学生参加大创项目训练、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
4.教学效果好,近三学年(同上)优质课门次数不少于 5 门次,且当学年不少于 2 门次(2022秋至2023春);或近三学年(同上)所讲授课程全部为优质课程。
5.无违纪事件或教学事故。
6.历届省、市、校教学名师、年度教学十佳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每学院推荐1人,医学部(包括所属各学院)推荐3人。
三、评选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第十一届“年度教学十佳”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各学院(学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评选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填写《青岛大学第十一届“年度教学十佳”推荐表》,于4月11日下班前将《青岛大学第十一届“年度教学十佳”推荐表》一份及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起报送。经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推荐表”一式七份、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于4月16日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与教学评价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的电子稿发至qdupjb@163.com。
3.教务处对候选人推荐人选的评选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异议和申诉;对异议和申诉进行审查、复议,确定候选人名单。
4.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评审,提出第十一届“年度教学十佳”人选,并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批准。
四、其他
1.第十一届“年度教学十佳”评选日常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教务处教学质量与教学评价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辉高金宁
办公地点:办公楼107室
联系电话:85951205
电子邮箱:qdupjb@163.com
2.对在评选材料申报、审核或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非正常方式影响评选结果者,取消候选人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青岛大学第十一届“年度教学十佳”推荐表
教 务 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