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青大办字[2013]4号)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23年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流程和奖励办法按《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青大办字[2013]4号)执行,参评者需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推荐名额分配
医学部可推荐3人,医学部之外的其他学院每个学院可推荐1人。
三、时间安排
1.各相关单位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申请表》签署单位意见,于2024年1月15日16:00点前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价办公室(办公楼1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qdupjb@163.com。
2.评选结果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公布,并进行表彰。
联系电话:85951205
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