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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3年夏季、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量及2023年度教学完成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3-12-18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2023年夏季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将于1218日开始,本次工作包含两部分:工作量统计、2023年度学院本科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核算

自本学期起,工作量启用教务系统线上统计模式,请认真核实相关教学环节,并严格按照《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37号)填报数据。工作量经教师本人核实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结束后,各学院汇总2023春季、夏季、秋季工作量,填报《青岛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学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uyxb@163.com,纸质版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学服务与运行办公室(办公楼102)截止时间为12日。

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工作量数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一、时间安排

1.12月18日—12月25日,开课单位维护系统内夏季和秋季工作量数据。如果本学期有新开课,于12月21日前报送附件4至邮箱。

2.12月26日,系统统一维护新开课工作量。

2.12月27—12月28日,向教师端推送工作量数据,如有问题反馈开课单位,开课单位核实后进行修正。

3.1月3日前,工作量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三天。学院统计并报送《青岛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学完成情况统计表1月3日后,不再允许学院修改工作量数据

工作量统计相关事项说明

1.工作量由开课单位负责审核、录入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工作量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2.工作量分为课表内、课表外两部分。已在系统内排课部分工作量由系统自动计算,其他课表外工作量(包含实践类工作量、实验辅助工作量、未在系统内排课的教学工作量)通过“课表外工作量”功能导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3. 课表外工作量中教师一卡通号” 、“课程号”、课程名填报错误无法导入请务必填报准确。

4. “教学类别”与“课程类别”说明。

教学类别来源于教务系统中课程库信息,与培养方案一致,对应的课程类别如下表:

教学类别

课程类别

理论教学

 

一般理论课

听力课

艺术体育专业课

音乐小班课

实验教学

 

基础性实验

计算机上机实验

专业性实验

实验教学辅助工作

实践教学

文理工类实习

教育类实习

医学类实习

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

竞赛指导(理论)

竞赛指导(实践)

校级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

高水平运动员指导

《暂行规定》文件中理论教学的“课程类别”、实验教学的“实验类别”、实践教学的“实践类别”在《统计表》中统称为“课程类别”。

①通识教育必修课(含公共体育课)的课程类别为“一般理论课”。

②体育专业课,新闻与传播学院、美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的艺术类课程的课程类别为“艺术体育专业课”,“选课人数”录为实际人数。

③实验教学的课程类别认定:基础性实验包含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实验;专业性实验含医学部见习,不含计算机上机实验。

5.“执行学时”说明

执行学时是指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实际完成的教学学时。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等随堂考试的课程之外,其他课程考试不计入执行学时。

6.“新开课”说明

新开课指校内首次开设的课程,以每学期经通识教育与课程建设办公室审核批准增设的课程为依据。教师第一次讲授课程是开新课,所开课程不一定是新开课。

7.“实验教学工作量”的相关说明

①多名教师同时指导的教学班,根据教师具体指导人数分别计算,但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少于文件中规定的人数。

②同一教师同时指导不同实验,按一个教学班计算。

③实验教学辅助工作量,为相应实验教学工作量的30%。对于未设置专业实验人员负责管理实验室的学院,实验教学辅助工作量可计入授课教师工作量。

未在系统里排课的实验课工作量统计以上报实验课表为准。

、核算2023年度本科教学完成情况相关说明

1.数据统计范围是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不包含实验辅助教学均不包含实践类教学。

2.教授、副教授名单参照人事处年初签订的2023年度考核人员名单(附件3),所有教授、副教授未上课名单均需列出如果有特殊情况,如访学、调离备注清楚。

 

教务处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