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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12-11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

12023年秋季学期末考试时间:202418日至2024119日。其中,考查课1月8日至1月9日时长为90分钟,考试时间为上午8:00~9:30,9:50~11:20,下午13:30~15:00,15:20~16:50考试课1月10日至1月19日,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时间为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3:30~15:30,15:50~17:50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应安排在1月19

2单独编班授课的辅修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定为2024年1月6日-7日。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时间为最后一次上课时间,由开课单位按照《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组织考试;体育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全部结束并完成考核。

3)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

1月10

8:00-10:00

放音8:10

2023级大学英语读写译I

2023级大学英语视听说I

放音8:30

2023级大学英语读写译III

2023级大学英语视听说III

2023级大学英语读写译V

2023级大学英语视听说V

10:20-11:50

——

2022级实用英语读写译

2022级汉英翻译

2022级英文报刊选读

1月10日

13:30-15:30

大学计算机-计算思维C语言程序设计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1月11日

8:00-9:00

2023级思想道德与法治

9:20-10:20

10:50-12:20

2022级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3:30-15:00

2021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12

8:00-10:00

2023级高等数学I(上)、II(上)

10:20-12:20

2022级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线性代数II

2023工程数学、高等数学III

13:30-15:30

2022、2023线性代数I2023数学分析(上)

2022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I

115

10:20-12:20

2022级大学物理学II(上)、II(下)、III

2023级医学物理学III

注:请通知参加英语考试的学生自备接收机。

(4)为避免重修学生考试冲突,在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内不允许安排任何其他课程考试。

2.考试安排

(1)考场编排

本次考试考场由开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通识教育必修课与专业课考试考场编排同时进行,须在20231221日前完成,考场编排结束后务必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学生考试冲突和考试漏排情况,并通知到学生和监考教师。教室分配基本以教学楼为单位划分小组,小组内学院可以互相协调使用教室。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考场编排要求如下:

开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考场,同一课程班尽量安排在同一考场,系统根据学生人数自动分配各学院(学部)监考任务,监考任务分配后不得更改

具体日程:

121115日: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单位编排考场、分配监考任务。

121819日:各学院(学部)根据本学院须承担的监考任务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监考教师,并安排考场巡视;

1220日~21日:进行考试冲突检查。

各学院(学部)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表,通知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考试安排、通知教师查看监考任务。

(2)重修学生考试安排

插班重修和免听学生随所在课程班考试,重修课程由开课单位安排考场。

(3) 监考安排

考场每40人及4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每增加20人增加一名监考教师,每个考场明确一名主监考教师。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职责,教师不得无故拒绝监考。监考教师必须维护到教务系统中

3.巡视检查

考试期间,各学院应组织巡视,请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务必到考试现场巡视。

4.成绩登录

期末考试课程成绩的登录时间为2024120日~2024126,登录成绩时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未按规定时间登陆成绩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

对学生申请重修、免修免听但未在教务系统里审批的课程,请通知任课教师登录学生成绩时在“成绩标志”中选择“重修”、“免修”或“免听”。

5.其他事项

(1)首次申请采用非闭卷方进行考试的课程,需填写《青岛大学考试方式调整申请表》,开课单位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2)命题教师或命题组应在试卷上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参考书籍、材料及计算器等,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3)各学院认真填写《青岛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和《青岛大学试卷付印存根》,并指派专人在考前将试卷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送交的试卷须按学校统一模板设计制作,并用A4纸打印,确保文字、图表和公式规范、清楚。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4)缓考

因病申请缓考者,须有校医院证明。学生的缓考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在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学生缓考管理”模块进行审核批准。

(5)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个人物品,否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6)试卷发放和回收地点:浮山校区静思1号楼304室(静思1号楼和静思2号楼),东12教102室(东12教和学思楼试卷收发点),博学楼110室,博文楼305室,博知楼110室,博远楼110室,德音楼104室;金家岭校区西院1号教学楼105室(西1教和西2号实验楼试卷收发点),西院2号教学楼105室(西2教和图文中心试卷收发点);金家岭校区东院1教102室(东院1教、东院3教和图书馆);其他校区本着方便的原则安排。

 

 

教务处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