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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8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34 号),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计划评选200个左右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本次评选申报主体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评选对象为高校依托企业、行业、园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联合建设,或校内自主建设的承担学生认识实习、岗位实习等实习(实训)活动的各类实践教育基地。优先支持服务支撑我省“十强”优势产业、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的实习(实训)基地。

      请学院、医学部仔细阅读《关于开展 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积极申报,并于12月3日12点前提交《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2),《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qdusysj@163.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推荐7所基地参加省厅评选,同时分配申报账户进行系统申报。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武旻华

      联系电话:85953560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