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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11-02       点击: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限8人之内。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

8.鼓励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负责人积极申报。

二、报送要求

1.本次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实行限额申报。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限额主要依据各学院(部)专任教师数分配基础限额,根据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数、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数给予一定奖励数额(详见附件2,推荐超过2门的须排序后报送),研究生课程各学院(部)推荐不超过1门。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分别组织相应课程的评选,择优确定推荐课程。未被推荐课程,根据专家评审成绩可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学院(部)要将推荐申报的课程材料学院(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申报,公示情况(公示截图)需报教务处备案。请学院(部)202311101000将推荐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及公示情况(公示截图)材料电子版(其中附件3和4需报送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课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dukcb@163.com;研究生课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dupyb@126.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2.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推荐申报限额表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