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教师
校友
公众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安排在第9-10周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须组织期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学校集中于11月2日(第9周星期四)下午安排数学类公共课考试,数学类公共课考试期间,全校停课11月9日(第10周星期四)下午安排其他课程考试,当天考试期间不停课

2022级全部专业,2023级无数学考试的专业,学院须集中安排至少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其他科目期中考试可利用空闲教室时间排考、或采取随堂考试等其他方式进行,在第9-10周完成。

学院排考时请注意课程冲突,在教务系统维护考试安排。

二、考试编排、监考安排

1.数学公共课各科目考试时间

时间

考试科目

年级

13:30~15:00

高等数学I、II、III

2023级

15:20~16:50

线性代数I,工程数学,数学分析(上)

2023级

备注:各学院注意避让数学考试,避免冲突

2.考试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统一编排考场,分配各学院监考任务。具体日程:

(1)10月17日~20日:开课单位安排考场,分配监考任务。监考任务由系统自动分配,由考场内学生人数最多的学院承担,监考任务分配后不得更改;

(2)10月23日~24日: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须承担的监考任务在教务系统编排监考教师。

(3)10月25日:进行冲突检查,教务系统编排工作结束。

各学院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表,负责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考试安排、通知教师查看监考任务。

三、考试试卷管理

1.试卷编印及保管

各学院认真填写《青岛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和《青岛大学试卷付印存根》,并指派专人将试卷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送交的试卷须按学校统一模板设计制作,并用A4纸打印,确保文字、图表和公式规范、清楚。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命题教师或命题组应在试卷上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参考书籍、材料及计算器等,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2.试卷发放及回收

试卷发放和回收地点:浮山校区静思1号楼304室(静思1号楼和静思2号楼),东12教102室(东12教和学思楼试卷收发点),博学楼110室,博文楼305室,博知楼110室,博远楼110室,德音楼104室;金家岭校区西院1号教学楼105室(西1教和西2号实验楼试卷收发点),西院2号教学楼105室(西2教和图文中心试卷收发点);金家岭校区东院1教102室(东院1教、东院3教和图书馆);其他校区本着方便的原则安排。

四、监考规范与考试巡视

1.监考规范

前期考试督学和巡考人员反馈,有部分监考老师存在监考不规范的行为,如在考场内看手机、看书籍资料、扎堆聊天和做其他与考试无关事项。教务处将继续对监考规范进行重点巡查,对于触及相关文件及规定的违规行为,将根据《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和《青岛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2.考场巡视及电子监考

考试期间,各学院(部)应组织巡视,巡视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各分管教学院(部)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本次考试将设置电子监考员,使用标准化考场监控中控对考场进行电子监考和巡考,电子监考员在监考中发现的考试违规和作弊行为与考场监考员具有同样效力。

五、考场准备与清理

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个人物品,否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