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教师和学生积极申报项目,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请登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相关企业申报指南,并按企业要求和项目流程(附件3)报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附件5)及其他相关材料。
校内申报时,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其中一份“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教务处备案);另一份“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暂空,申报人需与合作公司确认其认可的公章(青岛大学/青岛大学教务处等),由教务处办理。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附件:
1.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2.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
3.项目流程图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
5.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
教务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