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
(1)因综合考虑端午节放假安排及2022级学生军训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为:6月18日至6月21日,6月25日至6月28日。
(2)考试课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时间为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3:30~15:30,15:50~17:50。
(3)单独编班授课的辅修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定为2023年6月10日至6月11日。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时间为最后一次课上课时间,由开课单位按照《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组织考试;考查课、体育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应在2023年6月16日前全部结束并完成考核。
(3)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课程 |
6月18日 |
8:00-10:00 |
2022级Visual Basic程序设计、 C语言程序设计、Python语言程设计 |
6月19日 |
8:00-10:00 |
放音8:10 |
2022级 大学英语读写译II、视听说II |
放音8:30 |
2022级 大学英语读写译IV、视听说IV |
—— |
2022级 大学英语读写译VI |
10:20-11:50 |
放音10:20 |
2022级 新闻英语 |
|
2022级 高级英语写作 2022级 英汉汉英翻译 2021级 英文报刊选读 2021级 实用英语读写译 |
6月20日 |
8:00-10:00 |
22级高数I(下)、高数II(下) |
10:20-12:20 |
22级高数IV、线性代数I、线性代数II |
13:30-15:30 |
22级离散数学、数学分析(下) 21级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 解析几何 |
6月21日 |
8:00-9:30 |
22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0:20-11:20 |
21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6月25日 |
10:20-12:20 |
2022级大学物理学II(上)、大学物理学III |
注:请通知参加英语考试的学生自备接收机。
(4)为避免重修学生考试冲突,在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内不允许安排任何其他课程考试。
2.考试安排
(1)考场编排
本次考试考场由开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通识教育必修课与专业课考试考场编排同时进行,须在2023年6月9日前完成,考场编排结束后务必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学生考试冲突和考试漏排情况,并通知到学生和监考教师。教室分配基本以教学楼为单位划分小组,小组内学院可以互相协调使用教室。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考场编排要求如下:
开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考场,同一课程班尽量安排在同一考场,同一考场尽量安排同一学院监考老师。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各学院(学部)监考任务,监考任务分配后不得更改,并将监考任务发送至qduyxb@163.com,监考任务将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具体日程:
① 5月29~6月2日: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单位编排考场、分配监考任务。
② 6月5日:公布监考任务。
③ 6月6~6月7日:各学院(学部)根据本学院须承担的监考任务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监考教师,并安排考场巡视;
④ 6月8~9日:进行考试冲突检查。
各学院(学部)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表,通知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考试安排、通知教师查看监考任务。
(2)重修学生考试安排
插班重修和免听学生随所在课程班考试,重修课程由开课单位安排考场。
(3) 监考安排
考场每40人及4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每增加20人增加一名监考教师,每个考场明确一名主监考教师。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职责,教师不得无故拒绝监考。监考教师必须维护到教务系统中。
3.巡视检查
考试期间,各学院应组织巡视,请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务必到考试现场巡视。
4.成绩登录
期末考试课程成绩的登录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登录成绩时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未按规定时间登陆成绩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
对学生申请重修、免修免听但未在教务系统里审批的课程,请通知任课教师登录学生成绩时在“成绩标志”中选择“重修”、“免修”或“免听”。
5.其他事项
(1)首次申请采用非闭卷方进行考试的课程,需填写《青岛大学考试方式调整申请表》,开课单位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2)命题教师或命题组应在试卷上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参考书籍、材料及计算器等,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3)各学院认真填写《青岛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和《青岛大学试卷付印存根》,并指派专人在考前两周将试卷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送交的试卷须按学校统一模板设计制作,并用A4纸打印,确保文字、图表和公式规范、清楚。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4)缓考
因病申请缓考者,须有校医院证明。学生的缓考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在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学生缓考管理”模块进行审核批准。
(5)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个人物品,否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6)试卷发放和回收地点:浮山校区静思1号楼304室(静思1号楼和静思2号楼),东12教101室(东12教和学思楼试卷收发点),博学楼110室,博文楼305室,博知楼110室,博远楼110室,德音楼104室;金家岭校区西院1号教学楼105室(西1教和西2号实验楼试卷收发点),西院2号教学楼105室(西2教和图文中心试卷收发点);其他校区本着方便的原则安排。
教务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