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复检工作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通知》要求,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复检工作于5月9日开展,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3届学士学位论文初次检测结果请从维普论文管理系统查看下载,指导教师可以查看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检测结果。其中论文文字复制比以去除自引率后的文字总复制比为准
二、初检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必要修改后可参加答辩。
三、初检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的论文,学院需提醒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由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论文检测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若仍高于30%,将直接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复检操作流程同初检流程一致,学生上传,指导教师提交检测。
四、初检文字复制比达到50%以上的论文,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成立不少于3名专家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认定。调查小组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利益相关人员要进行回避。调查小组可根据情况要求当事人、举报者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调查结束后,要形成全体专家签字的书面调查报告,对是否存在作假行为有明确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认定结论提出处理建议。在正式做出处理建议前,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书面调查报告及《青岛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调查处理意见表》(见附件)于5月13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办公电话:85953560
联系人:武旻华
办公地点:办公楼102房间
教务处
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