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将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论文范围
检测范围为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含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论文)全部参加论文检测。
二、检测要求与时间安排
(1)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需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
(2)论文检测时间
①论文检测时间为5月4日-5月13日
②截止至5月4日16:00时,外审论文(设计)全部完成检测工作,未送检论文默认为不符合答辩要求,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答辩。
③截止至5月8日22:00时,所有论文(设计)完成检测工作。未送检论文默认为不符合答辩要求,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答辩。
(3)答辩前的“定稿”和答辩后的“归档稿”均要查重。
(4)本次检测由指导老师为自己的学生送检。操作方法见附件。
送检之前请核对是否满足如下条件:
①论文内容和格式不用再修改,满足答辩要求。
②学生自检通过或对重复率合格有信心。
③稿件的文档按”学院-学号-学生姓名”的形式进行的命名,例如“物理学院-201820012368-张三”。
如不满足以上条件,指导老师可以“审核”—“选择不通过”—提交,学生修改到满足以上条件再由指导老师点击“提交检测”送检。只要不点击“提交检测”按钮,学生的1次检测机会就在。一旦提交检测,请勿退回。
每名学生检测定稿次数均为一次,检测后所得结果即为复制比通过判定依据,请指导教师谨慎送检。
(5)定稿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命名方式为“学院-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法学院-201341000012-张三.doc”,论文上传完整格式(包括:封面、标题、学术声明、摘要(或设计框架)、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 ,任务书、开题报告无需上传。
(6)系统自动识别摘要至参考文献之间部分进行检测,请学生严格按《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要求》提交论文。
(7)5月9日至5月15日,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论文进行复检,复检论文由学生修改后上传,指导教师提交检测。
(8)论文检测重点考察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即去除自引率后,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检测结果处理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经学生进一步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经进一步修改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初检文字复制比达到50%以上的论文或复检文字复制比达到3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认定为涉嫌学位论文作假,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青大学位字〔2021〕10号),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认定程序。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被认定存在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学校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被认定有作假行为的,暂停其一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资格;同时,学校视情况给予其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解除聘任合同直至开除处分。
四、其它说明
(1)学生毕业论文提交系统检测前,可随时自愿登录青岛大学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教务处主页右侧栏目)--学生自检专用通道进行注册、检测。具体操作方式及步骤请认真查阅 “青大-维普论文学生自检操作指南”
(2)如有技术问题,教师和学生可加入服务群进行咨询,群号为:1018087459
办公电话:85953560
联系人:武老师
办公地点:办公楼102室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