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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致监考教师的一封信

日期:2023-02-11       点击:

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监考任务已分配完毕,请监考教师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原教务系统链接:jw.qdu.edu.cn)查看。监考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希望您能认真履行《青岛大学监考守则》,重点做好以下几项:

1. 病(事)假须经所在单位批准,由单位委派其他教师代替并报教务处备案,严禁指派研究生代替监考或教师间私自替换监考

2. 监考教师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考场,不得迟到、缺席、中途离开考场。考前20分钟由每个考场主监考教师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3. 监考教师考前清理考场,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教师姓名写于黑板上。

4. 考前10分钟主监考教师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并组织监考教师检查执行情况

5. 监考教师监考时须集中精力,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监考期间严禁阅读书报、聊天、抽烟等影响监考的事,严禁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6. 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纪和作弊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也将对考场组织督学、教务处、学院联合巡查。学校的监考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付出,学校的考风考纪需要大家共同来治理和维护。让我们一起携手,为营造优良的学风和考风而不懈努力!

最后向辛勤工作在考试工作第一线的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

恭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教务处

20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