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规范及重点工作
(一)落实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要求
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制定当学期教学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学计划的,按学校规定报教务处审批;凡是校内首次开设的课程(新开课),须同时报送课程教学大纲。
各学院(部)和教学单位要依据排课要求和教学计划,落实下学期的开课计划(教学安排)和教学任务。对春季学期开课计划(教学安排)统筹安排,于12月25日前完成开课计划(教学安排)制定。
(二)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排课规范
根据排课相关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排课工作管理。请各学院(部)依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排课指南》相关要求执行。再次强调基础课教学应以“大班大课”形式集中讲授,严格禁止为完成教学工作量而拆小班上课。各教学单位要优化合班方案,杜绝因人拆班,因考核任务设课等行为。文件还对任课教师条件、集体备课等进行了明确要求,详情请参见链接:https://jwc.qd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1&wbnewsid=5692。
(三)为保障学生双创活动、学院(部)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时间,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周周四下午(第5-8节)不排课; 本科生周六下午及晚上、周日全天(第1-8节)不排课。
(四)为保证教授、副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安排本科课程时应对教授、副教授优先排课。
二. 排课要求
(一)排课结果必须准确。实际上课教师与学生名单务必与教务管理系统中一致;如果一个课程班有多位教师同时任课,应在开课计划(教学安排)中按周次全部列出。
(二)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并提高教室使用率,本科所有年级的课程(思政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程除外)不准三节连排,避免学生课程安排过分集中或者全天无课等不正常现象。
(三)排课周次:在校生2025年春季学期考查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常规排课周为第1-16周;考试课常规排课周为第1-18周。 同一课程有多个课程班的,各课程班教学周和教学进度安排应保持同步。
(四)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只能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第1至8节(思政类课程可使用周一第9~10节作为补充)。
(五)通识教育选修课按课程归属由各开课单位排课,应在专业课排完后开始排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排在周二至周四的第9~10节,周次分布为1-16周。浮山校区授课地点统一安排在博知楼、博远楼和德音楼,金家岭校区授课地点统一安排在西院1教和2教。
(六)辅修第二专业课程安排在周五晚上第9~11节、周六全天(第1~11节),第1~16周上课,第17周周末考试。浮山校区授课地点集中安排在博学楼、博文楼、东12教,金家岭校区集中安排在西院1教。
三.重修课程安排
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对成绩不满意的2020级(5年制)、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可报名重修2025年春季学期所开课程。方式主要有组班重修、插班重修两种。
组班重修:重修学生单独组班学习。课程班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考核不及格人数、师资等因素单独组织,重修课程班上课时间安排在晚上或周日。重修学生人数超过30人的必须组班重修。
插班重修:学生跟随低年级正常课程班学习。
两种方式均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重修重考模块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学生选课期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形势与政策》重修原则上只能选择重修班,不能插班重修。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考虑各年级重修学生人数、转专业学生人数和师资等因素增加排课容量。尤其要提前对2025届毕业生进行摸底,提醒不及格同学不要错过重修报名,不要错过春季学期最后一次常规重修机会。对于部分可以申请免听的课程,学校将允许2025届毕业生完成重修课进度2/3以上(常规为12个教学周)后参加毕业生重修考试,考试时间暂定在第12-13周进行。
四.实验课排课
为方便实验课排课,教务系统增加了T1(冬春12:50-13:30、夏秋13:20-14:00)和T2(冬春17:20-18:00、夏秋18:00-18:40)实验课节,理论课排课(思政课除外)不能使用T1 和T2实验课节。
全部实验课应在网上排课,不再接受线下自行安排或其他非系统表格。
五.开课人数、合班和教室使用
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基石,应严格按照“大班大课”形式集中讲授,班额安排中型以上,即“2-3个行政班合班”或“60 人-100 人”及以上规模,相同课程创新实验班和普通班应合班授课。对开展研究型教学的基础课,要以“大班授课、分组研讨”模式开展教学活动。
本科生专业选修课和其他专业课程,也应优化合班方案。专业选修课合班应包括所有可合班班级,课容量设置应在60人以上,充分考虑学生的选课需求量,保障学生的选课权益。
本科生专业课少于15人不予开设,普通类通识教育选修课少于30人不予开设,艺术、体育类通识教育选修课少于15人不予开设。
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不得使用公共教室排课。
学院(部)应关注教室利用效率,合班人数和课容量应不低于教室座位数的60%。选课第一阶段结束后,应根据选课结果对教室进行合理化的调整。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上次选课人数不足40人的,不得安排在70座以上教室内。
六.开学初试听及改退选
2025年春季学期继续安排开学初试听及改退选,学生自主选课的理论课程可进行试听和改退选(重修课程除外)。具体安排为:2025年春季学期第一周至第二周(2月24日-3月7日)为试听期,期间可以进行退课、改选操作。
七.排课日程安排
时间 |
任务 |
责任部门 |
12月12日 ~12月25日 |
学生学籍、班级维护 |
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 各学院(学部) |
教师信息维护 |
教学计划维护 |
教研办公室、各学院(学部) |
开课计划制定 |
教学运行与服务办公室、 各学院(学部) |
12月26日 ~1月10日 |
春季学期各学院(学部)排课 (含辅修、微专业、实验课) |
教学运行与服务办公室、 各学院(学部) |
完成必修课名单预置 |
教学运行与服务办公室、 各学院(学部) |
1月11日 ~1月15日 |
检查冲突 |
教学运行与服务办公室、 各学院(学部) |
教务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