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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专业招生】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

日期:2023-07-19       点击:


 


一、 微专业简介

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积极迎合互联网信息技术时代音乐人才需求与社会流行音乐发展趋势,服务青岛市音乐文化地标建设、青岛市音乐文化事业发展需要。专业涵盖了电子信息技术、流行音乐制作、流行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业务管理、舞台实践等多项培养内容,旨在以新时代数字音乐智能信息技术与流行音乐等多学科融合研究为发展目标,培育业务能力优秀、综合能力突出的智能化流行音乐应用型人才。

二、 培养目标

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以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和流行音乐专业技能,了解国内外流行音乐与电子创作前沿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数字音乐制作与音乐信息编辑技能、流行音乐表演与创编能力的智能化流行音乐应用型人才,能胜任互联网公司、媒体单位、影视制作公司、文艺团体、专业院校、社会团体等机构中关于流行音乐表演、教学、艺人经纪人、音乐混音编辑、电子音乐制作与录音技术与艺术等相关职位。

三、 招生时间及招生人数

招生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初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时间报名

招生人数:计划招生50

四、 招收学生范围及条件

面向全校范围选拔大二、大三年级学生进行招生,计划招生50名。在生源数量充足的条件下,设立视唱练耳、流行音乐演唱、舞台表演能力等相关考试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艺术素养、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进行初步了解,综合考察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和学业成绩等因素后,择优录取。

五、 授课形式与地点

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支持混合式教学,每门课配备专任指导老师,以保证学习效果。授课地点为青岛大学(浮山校区)德雅楼音乐学院。

六、 学制与学习证明

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由音乐学院统一开设,配备专门的教学团队,统一执行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实行学分制。课程成绩不计入主修学生成绩单,设立微专业成绩单。

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开设10门课程,必修课总学分为14学分,选修课总学分为6学分,任选一门即可,学制(建设期)为1.5年。

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修读需要以身份认证的方式完成学习、考核和学分统计。修读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并举办结业音乐会后,判定考核合格,可取得课程学分。完成培养方案学习要求,可取得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证书。

七、学费

青岛大学微专业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学(分)费,执行与校内其他普通专业相同的管理办法。

八、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教科办鄢老师:85953738

九、教学计划

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微专业课程设置共10门课程,其中必修课程7门,选修课程3门可任选1门,学制1.5年。

课程设置在逻辑上表现为从低阶向高阶,从传统流行音乐向电子流行音乐阶段过渡的特征。课程设置既包括传统流行专业、表演与创作知识的学习,也包括现代人工智能音乐技术的掌握。

通过第一阶段对流行音乐知识的学习,可以在流行音乐演唱、舞蹈、表演实践中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技能,对自身业务能力、表演能力进行不断地加强和巩固,提升自身实践能力。通过第二阶段对电子音乐制作的进阶学习,可以掌握基本的现代音乐科技技能与电子音乐应用技术。

以信息化社会智能需求为导向,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设计智能型、应用型、实践性数字音乐培养方案及课程内容体系。增加实务课程的学习和研究,通过流行音乐表演课程与电子音乐制作课程的教学,积极引进国外最新的智能音乐与数字音乐理论研究成果,加强舞台实践、表演能力、音乐制作、人才管理等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创造演出机会,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音乐业务能力与现代化信息领域中的基本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