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是给遗失毕业证者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一、受理范围
业务受理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函授、自考、夜大等),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83781872。
补办学位证明书:百度搜索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服务指南-补办学位证明流程 查看。补办学位证具体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0532-85950708。
二、材料要求
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方能办理,缺一不可。(只发邮件的不予回复)
(一)电子版材料:
1. 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规格:像素:480*640,JPG格式,文件小于40kb;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 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信息登记表》(姓名+身份证号)(见附件);
3. 2002届以后的同学,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qddxjwc@126.com,邮件主题为:办理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因邮件繁多,邮件主题名称错误可能导致错过受理。
(二)纸质版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
5.补办人全手写书面申请(参见附件);
6.二张同版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粘贴在《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上);
7.《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8. 2002届以后的同学: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2002届以前毕业的学生还需到学校档案馆提取以下材料:①当年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②学籍总表③毕业证书发放记录。(若无毕业证书发放记录,则需提取成绩单存档)
档案馆联系方式:https://dag.qdu.edu.cn/lxfs.htm
(此为档案馆网站,具体时间以档案馆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三、特别说明
1.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为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会去查询邮件,只发邮件的不予回复)
2.电子版照片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如不符合要求,学校无法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将导致证明书办理失败。
3.学信网要求需对提供照片与录取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比对结论为同一人的方可办理,否则需重新提交照片直至比对结论为“同一人”。最终电子版照片与纸质照片需为同版。
办理地点:浮山校区办公楼103室 (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联系电话:85953565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时间约5-1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办理时间会相应顺延。2024年暑假时间为7月20日-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