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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论证会的预通知

日期:2021-01-19       点击: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加强国家级及省级教学成果培育,不断积累和扩大优质教学资源供给,是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也是增强我校教学成果奖获奖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21年山东省将启动省级教学成果评选,为做好国家级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学校将进一步推进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论证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1.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集思广益、深入挖掘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成果,总结凝练、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扶持,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鼓励与兄弟高校联合申报。

二、培育内容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类:立德树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六卓越一拔尖”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改革、高校综合改革等。

2.专业建设类: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四新”专业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等。

3.课程建设类: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课程思政、课堂革命、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等。

4.实践教学类: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人等。

5.质量保障类:认证与评估、各类评价体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实践等。

三、论证方式及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论证的培育项目作为2021年省级及国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的依据,不参加此次培育的项目原则上不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有效组织,成立专班,发挥团队作用。

2.调研学习。项目组要结合疫情要求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开展高校调研,如可采取邀请知名专家辅导、召开申报交流座谈会、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等;积极参加教学成果奖相关的线上线下培训学习,了解本项目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达成目标。  

3.补齐短板。项目研究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围绕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断补齐短板和不足。  

4.材料凝练。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反复修改凝练,做好成果申报材料的梳理与升华。

5.宣传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学论文、组织教师参加高水平会议、组织学生参加高级别竞赛、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等方式,增强教学成果的影响力。

6.项目支持。学院(部)应在政策、经费、资源等方面对培育项目给予支持,确保培育项目达成预期目标。

四、材料提交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

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等),见附件2

1)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告名称、格式自定);主包含成果简介、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成果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研究报告、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建议每一部分材料首先列出明细或统计表(按相关性和重要性排序)。

3. 答辩论证PPT

 

参加论证的项目请将以上材料于202135日下班前发送qdukcb@163.com邮箱。学校将于2021年春季学期第二周学校将召开论证会,采取分批分组现场汇报形式,各单位结合前期培育及论证情况,选择不少于1项重点培育项目进行现场PPT汇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论证工作。

 

附件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

 

 

教务处

20210120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