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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28       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决定组织启动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省级候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等赛事,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分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从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论文发表、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撰写创业报告、进行创业实践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承担,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继续设立“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申报参见《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以外的均为一般项目,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立项计划

     “校创计划”立项不设申报上限,按照“能报尽报、全面覆盖”的原则,鼓励各学院广泛发动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积极申报。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立项推荐规则,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在“校创计划”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省创计划”,2024年“校创计划”各学院项目申报任务分配见附件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分类评审,确定上报省教育厅的推荐项目名单,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审批未通过的转为校级项目。

     (三)项目团队

     1.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非毕业年级),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成员组成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

     4.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界团队合作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管理。

     (四)项目指导教师

    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应配备1-2名校内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应配备2名指导教师,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指导教师,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

     (五)项目执行要求

     1.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研究实施记录,定期提交季度报告,中期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按时、保质完成研究项目。

     2.项目一经立项实施,涉及增加、减少、变更研究内容、研究人员等事项信息,无必要的原因和理由,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四、“省创计划”评审专家推荐

     2024年“省创计划”项目继续采用各校专家互评方式。

     (一)评审专家推荐范围。推荐的评审专家应为获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大创项目指导教师,且自愿参加省级大创项目评审工作,能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二)各学院评审教师推荐。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学院积极推荐项目指导教师作为评审专家,各学院推荐的教师数量一般不低于本学院推荐参评省级大创项目的数量。推荐的评审教师需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3),经由学院汇总,于5月8日中午12:00前统一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qducxcy@163.com。

     五、申报与评审

     2024年度大创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申报阶段:4月28日- 5月11日,项目负责人登陆“青岛大学新教务综合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网址:https://xjw.qdu.edu.cn/),经指导教师在线审核后,交由项目负责人学籍所在学院进行项目审核推荐。申报流程参考《青岛大学大创申报手册》(附件4)。

     (二)学院评审阶段:5月11日-5月17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学生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学院根据评审意见按推荐优先度由高到低填写《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5月17日17:00之前将纸质版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文化艺术中心C座3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ucxcy@163.com,邮件名、附件名命名为“**学院2024年大创项目推荐信息表”。

     (三)学校评审阶段:5月17日- 5月28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复审和遴选,确定拟推荐省级计划项目名单和校级计划项目名单,并予公示。

(四)如遇上级通知时间变动,大创计划申报时间将作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六、条件保障

     1.鼓励学院开辟多种途径,筹集经费支持大创项目的开展。对于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学院应提供不少于800元的经费资助,对于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学校将提供专项经费划拨至项目指导教师。

     2.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应接收本科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学院应为项目参与学生提供研究训练、交流讨论场所;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基地。



附件1:“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青岛大学2024年各学院(部)“校创计划”申报任务名额分配表

附件3:XX学院推荐专家信息表

附件4:青岛大学大创申报手册

附件5:XX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6-1:创新训练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6-2:创业训练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6-3:创业实践类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刘张弛  联系电话:85957378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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