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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5       点击: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夯实通识教育基础上宽口径专业教育,提升通识教育课程质量,根据《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7〕7号)(附件1)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通识教育选修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课程动态调整

1.停用。连续五个学期未开课的(含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附件2予以停开,并移除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再次开课时须重新按照通识教育普通类选修课新开课要求申报和评审。认定期内的修读记录按照核心课程计(自立项至2023年秋季学期),2024年春季学期按照新核心课程模块认定课程开设。

2.新增。结合已启动的通识教育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开展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含美育类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凡符合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能够达到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相关要求的,均可依托学院(部)进行申报。已申报通识教育精品课程项目的课程不重复申报,学校将纳入统一评审。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设置人文社科类(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科学类(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和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类模块。另外立项建设工作包括依托艺术实践与审美体验类课程模块开设的美育类课程。

(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专家小组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成员聘期3年。为推进优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采用定向任命和自由申报的方式调整充实专家小组每个模块专家小组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该模块领域有一定造诣的教师组成,其中专家组长原则上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专家小组负责该模块课程建设规划、准入标准制定、课程遴选、质量监控等管理工作。学院(部)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积极推荐,限推荐2人。

(三)通识教育普通课程新增备案

拟在2024季学期新开设的通识教育普通类选修课,按管理办法(附件1十一条、十二条执行。新增课程须坚持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课程的前瞻性和问题导向,围绕“家国情怀、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目标,着力从通识教育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打造具有“两性一度”通识教育课程,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人员稳定、教研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材料齐备

二、申报要求

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是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各单位教学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遴选,充分研讨论证,确保推荐质量。各单位于925上午1000前将《青岛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表》《青岛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专家申请表》《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3-5)、课程教学大纲(附件6等课程材料和《青岛大学2023年通识教育选修建设工作汇总表》(附件7)等相关材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电子版以“xx学院(部)2023年通识教育选修建设工作材料”命名发送至qdukcb@163.com。

附件:

1.青大教字〔2017〕7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2.连续五个学期未开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名单

3.青岛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表

4.青岛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模块专家申请表

5.青岛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

6.青岛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7.青岛大学2023年通识教育选修建设工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