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要求,现将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采集及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校对工作
(一)时间:数据校对工作于9月12日前完成。
(二)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院(部)下载、筛选2021-2022学年实验教学信息报送数据(基表4、基表5、基表6)(见附件),根据2022-2023学年实际情况和各表的填报说明(见附件),填报2022-2023学年数据。
2.本次信息报送,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编号请按《最新实验室名称、编码表(含研究院)》(见附件)报送。
3.纸质版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实践教学办公室,电子版于9月22日前发送到邮箱qdusysj@163.com。
4.数据统计按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二、数据录入日程
(一)地点:教学服务与运行办公室(办公楼102)
(二)时间安排:
1.9月13日:上午:体育学院,自动化学院;下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师范学院
2.9月14日:上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下午:电子信息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3.9月15日:上午: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下午:数学与统计学院,电气工程学院;
4.9月18日:上午:商学院,纺织服装学院;下午:法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9月19日:上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下午:化学化工学院
6.9月20日:上午: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用技术学院;下午:物理科学学院
7.9月21日:上午:医学部;下午: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8.9月22日:上午: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下午:口腔医学院
联系人:武老师 办公电话:85953560。
附件: 1. 填表说明
2.实验室数据上报模板
3.最新实验室名称、编码表(含研究院)
4.2021-2022年度报送数据
5.检测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3年9月6日